• 您当前的位置:
  • 水泥地理| 行业新闻| 企业| 正文内容

    陕西:咸阳环保局对冀东水泥实行驻厂监察

    为进一步加强今冬大气污染源环境监管,严防严控工业企业违法超标排污,努力改善咸阳市环境空气质量。记者获悉,市环保局已于11月1日派驻26名驻厂环境监察员进驻咸阳市9家重点燃煤、火电、水泥企业,实施全天候无缝隙现场监管。

    据了解,为提高驻厂环境监察人员业务水平,10月22至23日,市环保局组织开展了市环境保护驻厂监督工作业务培训会议。培训采取理论培训和现场讲授相结合,由省环保执法局执法人员讲授火电行业监察要点和驻厂监察软件的操作方法,并在大唐渭河发电有限公司和冀东水泥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教学,使驻厂人员进一步明确了火电、水泥行业的驻厂监察工作要点和注意事项。

    按照要求,驻厂监督员每天至少到企业现场检查一次,监控企业的脱硝、脱硫、除尘等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及处理效果,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当污染物排放浓度接近排放标准90%时,应及时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查处企业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厂区内各项抑尘措施落实到位,发现企业有违法行为时,依法予以处理。以此来提高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和守法意识,推进污染减排等工作的顺利实现。同时,在驻厂期间,驻厂监察人员全面实行“留痕执法”,即严格执行值班、交接班记录,监察记录等全程留痕备查,每日按时报送驻厂情况,从而确保驻厂监察工作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GC02]

    水泥地理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水泥地理gcement已申请注册,凡本网注明"来源:水泥地理"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水泥地理"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水泥地理"。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
    关注微信公众账号、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随时了解市场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