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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峰水泥董事配偶违规买卖股 赚8元上缴公司

    29日午间,上峰水泥公告称,公司董事赵林中配偶高静于2014年10月23日买入公司200股股票,于10月27日卖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关联人不得在窗口期买卖股票的规定。除了就本次违规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外,高静已将获益金额(8元)上缴给公司。记者注意到,这并非上峰水泥高管“太太团”首次踩红线。

    公告显示,上峰水泥董事赵林中的配偶高静因不了解董监高关联人股份买卖相关规定,及未知悉公司第三季度公告前董事关联人不得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间,于2014年10月2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入了公司股票200股,成交均价6.6元,成交金额1320元。

    公司知悉后立即联系告知高静公司将于2014年10月29日公告第三季度报告的情形,以及窗口期不得增持股票的规定,对其提出了批评。为降低违规后果,其于10月27日将该200股公司股票以成交均价6.64元卖出,成交金额1328元。

    目前,高静已将获益金额(8元)上缴给公司,并就本次违规买卖股票行为向投资者致歉。公司方面认为,高静本次买卖股票金额较小,公司第三季度的主要数据也在业绩预告中已披露,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交易。

    据了解,所谓“窗口期”,根据证监会及沪深交易所发布的相关规则,主要包括“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以及“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这两个时段。记者发现,上峰水泥高管配偶并非首次违规交易。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8月7日上峰水泥董事高翔的配偶叶美娟通过二级市场购入公司股票4000股,交易均价为6.2元/股,涉及金额2.48万元。而8月15日公司披露半年报,间隔时间刚刚超过一个星期。

    据了解,叶美娟在此前并未持有上峰水泥股票,选择在此时入市,或许与公司此前披露的业绩预告有关。7月11日,上峰水泥曾披露亮丽业绩预告,预计今年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435%-476%,盈利1.95亿元至2.1亿元。

    不难看出,高静与叶美娟违规交易的“剧本”相似,此前公司并未对叶美娟违规事件有任何说法,导致此类事件再度上演。

    29日,上峰水泥表示,公司将进一步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GC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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