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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环保厅清理整顿三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

    福建省环保厅日前下发通知,对全省建设项目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底数,分类制定落实环保整改方案,完善项目环保手续,规范环保管理,督促达标排放,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确保2015年底前完成全省所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的清理排查。

    此次活动主要清理整顿以下三类项目:一是法律法规禁止建设区域的项目。重点整治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排放污染物的项目;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以及位于未划定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的自然保护区内的项目。二是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项目。重点整治环评文件未经批准、超期开工或重大变更未重新报批,建设项目擅自动工建设的项目;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资源开发以采代探的项目;越权审批但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三是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的项目。重点整治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的项目;施工期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项目;试生产未按要求备案或以试生产为由,超过法定期限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的项目;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正式投产的项目。


    [责任编辑:GC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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