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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枣庄12家水泥企业被列入限期治理名单

    近日,枣庄市环保局召开了全市重点企业环境监管暨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各区(市)环保局进一步加强对国、省控和危废产生单位等重点污染源的监管,严查超标排污、偷排偷放、修改自动监控数据、违法转移危险废物等各种环境违法行为。

    会议传达了《枣庄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3年突出环境问题后督查情况通报》,并对下一步迎淮核查、大气治理、危废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会议指出,目前枣庄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虽取得明显成效,但是距离稳定达到南水北调三类水质标准还有不少差距;虽然大气质量改善在省内排名靠前,但现状值仍处于落后状态;企业的环境安全隐患还比较突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仍然存在危险废物申报漏报瞒报、规范化管理程度低、危险废物不及时依法转移等问题,这些问题都严重影响着枣庄市的水环境安全。同时,水、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正在逐步加严,如不采取有力措施提标升级,企业很难实现稳定达标。会议要求,全市涉水企业要进一步完善治污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要严格按照《山东省排污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指南(试行)》要求规范化整治排污口,及时公开排污口信息,提高企业公信力和诚信度;要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措施,建设满足容要求的应急池,在排污口设置闸门,确保突发状态下污水能全部拦截在厂内。列入市政府限期治理任务的18家电力企业、12家水泥企业、6家焦化企业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快烟气脱硫脱硝治理工作。


    [责任编辑:GC02]
    打印 | 标签:环保,污染,枣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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