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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水泥企业大气污染排放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污染物排放”情况调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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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水泥企业大气污染排放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污染物排放”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水泥企业(集团):
     
        受生态环境部政策研究中心的委托,中国水泥协会拟开展《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与《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30485-2013)的实施情况评估。
     
        为高效、便捷、顺利的完成本次评估工作,中国水泥协会特别设计了此两项标准实施情况调查表。本次调查表的发放与回收,对于标准评估工作极为重要,标准评估结果对于下一阶段两项标准的修订具有重大影响。特请贵企业(集团)高度重视,据实填报,并提供必要的材料。本次调查数据和搜集的有关材料仅用于此两项标准实施评估,中国水泥协会将对此予以保密,不会对企业带来任何影响,敬请贵企业(集团)尽快指定调查联络人配合此次调查活动。感谢对中国水泥协会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联 系 人:中国水泥协会  范永斌  高旭东
        邮寄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11号,中国水泥协会 100831
        联系电话:010-57811070,13701071767
        电子邮箱:fanyb63@163.com;xd_gao@yeah.net
     
     
     
    中国水泥协会
    2018年7月23日
     

    [责任编辑:GC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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