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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份水泥工业运行解读

    11月份是唱响本年度经济发展收官前奏曲的一个月,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可以说2013年经济发展的总体情况已经基本确立。11月当月水泥产量较10月产量略有回落,但仍维持高位,今年产量超过24亿吨已没有悬念。而2013年的价格高位是在第4季度,4季度产量通常是1季度的1.5倍,含金量高。而史上最严环保标准待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坚定不移化解产能过剩、水泥投资核准已下放至省级政府,这些都预示着水泥产业发展变革正在拉开序幕。

    宏观环境:坚持稳中求进,注重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

    中国经济数据: 11月份的主要经济发展数据已由国家统计局和相关部门陆续公布,其中:11月份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51.4%(见图1),与10月份持平(同期公布的11月汇丰制造业PMI终值为50.8);1~11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391,283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9.9%(见图2),增速比1~10月减缓0.2个百分点。从环比看,11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1.47%,比10月份增速略有提高; 11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继续保持两位数的增长,同比实际增长10.0%,比10月减缓0.3个百分点。环比实际增长0.76个百分点。

    解读:11月份是唱响本年度经济运行收宫前奏曲的一个月,可以说2013年经济发展的总体情况已经基本确立。11月份的经济运行延续了10月份的发展态势:保持增长稳健、结构优化,经济增长立足于提高质量和效益,发展总的趋势仍然是稳中求进、稳中向好。11月份的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具体各项指标增长速度有升有降,在幅度上没有大的起伏,但在相互之间表现出一定的关联和互补。

    首先,经济运行的先行指标,11月份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51.4%,与10月份持平,连续第14个月处在荣枯分水岭上方。同期公布的11月汇丰制造业PMI终值为50.8,比上月减缓了0.1个百分点,二者走向同时说明宏观经济稳定发展的趋势。

    1~11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以下简称FAI)同比名义增长19.9%,比1~10月份下降了0.2个百分点,其中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77,412亿元,同比增长19.5%(见图4),增速比1~10月份提高了0.3个百分点。从环比看,11月份FAI比上月增长1.47%,增速比上月提高了0.03个百分点。综合来看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符合预期,仍然处于稳定增长的状态。

    从今年FAI名义增长率的走势来看,一是波动小,二是稳中趋降。逐步减少投资在国民经济总量的比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也符合国家转变发展方式的预期。从宏观调控的角度观察,国家对地方债风险的防范措施抑制了一些省市的投资冲动,成为FAI名义增长率增速放缓的一个要因。但是考虑到固定资产投资价格因素的影响,我们认为FAI的实际增长水平仍然与上年大抵持平,最终结果要到年终统计局公布数据后才能揭晓。

    海关公布的数据显示,11月进出口总值22,748.58亿元人民币(折合3,706.1亿美元),环比增长9.1%,同比增长(扣除汇率因素,下同)9.3%。其中月度出口值12,418.88亿元人民币(折合2,022.1亿美元),创了历史新高,环比增长9.1%,同比增长12.7%,增幅比上月高出6.2个百分点;进口10,329.71亿元人民币(折合1,684亿美元),环比增长9.1%,同比增长5.3%。11月当月贸易顺差338.1亿美元,扩大73.4%。
    前11个月,进出口总值23,4344.84亿元人民币(折合3.77万亿美元),同比增长7.7%。前11个月贸易顺差为2,341.5亿美元,扩大18.3%。

    11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012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3.7%,增速比10月份上升0.4个百分点,保持稳中有升的局面。

    从实体经济运行的情况来看,11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扣除价格因素同比实际增长10.0%,比10月份回落了0.3个百分点。从环比看,11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月增长0.76%。1~11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仍然保持在1~10月的9.7%水平。

    在上月分析10月份宏观环境的时候我们曾提醒读者关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和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的走势。从11月份的情况来看,CPI指数同比上涨3.0%,比10月份下降了0.2个百分点,扭转了9、10月份趋涨的局面。而11月PPI同比下降1.4%,比10月回升0.1个百分点,CPI与PPI的剪刀差重新有所收窄。

    12月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发布了宏观经济蓝皮书,预测2013年GDP增长率为7.6%,物价稳定在2.5%的水平。

    纵观宏观经济的发展,可以看出本届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前瞻性和适时微调的灵活性。11月份,单纯从FAI和工业增加值的曲线图型,似乎看不出有多么靓丽,但稍加分析即可发现,11月份宏观经济发展不失以下亮点:

    1. 经济增长的速度指标以稳为主,部分指标同比增速虽有回调,但环比依然保持上升;

    2. 在稳定的前提下,不再过高追求经济增长速度而注重经济增长的质量,其中显而易见的是物价指数的稳中向好;

    3. 逐步改善主要以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状态,本月份投资增速略有减缓而消费增长稳中有进,进出口有较大的提升,从而总体保持GDP的平稳增长。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随后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了2014年继续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总基调,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而倍受业内关注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也于12月16日召开,会议明确了城镇化的目标和六项主要任务,讨论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并责成有关部门根据会议讨论情况作出修改。

    据测算,我国城镇化率每提升1个百分点,将会有1,000万人口转移到城市。按每人住房面积30平方米计算,每年需新增3亿平方米的住宅,若按照每平米住房建设需要0.2吨水泥计算,城镇化率每提升1个百分点将拉动水泥需求0.6亿吨。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全面铺开,保障房、安居房建设、棚户区改造速度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快速发展,这势必拉动水泥需求的增长,改善水泥市场的供需状况,为水泥产业的发展提供新的机遇。

    水泥产量:11月度产量维持高位,全年突破24亿吨无悬念

    产量数据: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11月份全国水泥产量22.37亿吨,同比增长10.0%,1~11月份水泥产量2.20亿吨,同比增长9.2%。(图3)。

    解读:全国11月当月水泥产量2.20亿吨,较10月产量略有回落,但仍维持高位,今年产量超过24亿吨已没有悬念。

    从各地区看(表1,图4~9),华北、东北、西北自10月份开始就进入市场淡季,产量下行,华东、中南、西南11月产量继续拉升,分别刷新当年最高纪录。1~11月,西北、西南、中南地区累计产量增幅超过10%,是今年全国产量增长的主要地区,华东地区产量增长8.72%,占到全国产量31.69%,是今年产量高位增长的保证条件。

     

    已有9个省份水泥产量超过1亿吨,江苏今年将突破1.70亿吨,刷新山东2006年1.66亿吨至今保持7年之久的纪录。预计今年会有11个省份超1亿吨,合计产量占到全国60%以上。华东地区江苏、山东、浙江、安徽;中南地区除海南外全部进入,排名分别为河南、广东、湖南、湖北、广西;另有西南的四川、华北的河北。产量增速超过20%以上的省份有:青海、贵州、海南、江西、宁夏,其中除江西外,其他省份产量规模都较小。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中明确阐述了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条规律。水泥行业的发展也必须遵循这一规律,企业的发展要依靠市场,竞争也要采取市场化的手段。本报联席专家组自7月以来,密切、持续地关注全国及各地区水泥产量、价格走势,通过媒体和水泥市场接轨,反映市场的走向和规律。

    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环保将是水泥行业和企业发展面临的最大挑战和压力。明年水泥需求、供给会继续沿着今年走势,需求仍将会窄幅上行,供给增速继续下行,但环保政策的从紧,尤其是近期传言32.5水泥在明年将完全退出市场,这无疑对市场会产生很多变数,但从十几年的水泥发展来看,水泥产业的利好大于利空是不容置疑的。

    水泥价格: 4季度价格大幅拉升,确立今年丰年行情

    价格数据:12月全国 P.O 42.5散水泥均价380元/吨,较年初每吨增长39元,增长11.49%。

    解读:全国2013年4季度水泥价格走势(见图11、12)在需求支撑下持续大幅上扬,和2012年形成鲜明对比。不同的是2012年价格高位是在第1季度,2013年的价格高位是在第4季度,值得指出的是4季度产量通常是1季度的1.5倍,也就是4季度的价格含金量高(量大价高)。

    今年华东、中南、西南地区价格反弹力度最大,年末较年初分别上涨25.06%、20.70%和10.63%(表2、3)。
     

    长三角(图12)、珠三角(图13)这几年价格起伏大,2012年市场下滑明显,进入2013年价格呈下行态势。针对产能过剩这一市场症结,今年市场强势企业市场策略有所调整,采取淡季全产全销,逼停成本高企业,在市场上采取“让利不让市”策略,待市场好转随之采取价格领涨,获取利润。随季节变化走出市场量和价之间的关系,应该说在主要市场的策略是成功的。3季度在两广调研一位企业高管就指出:现在我们的产能全部发挥,随着市场的走强就是价格的上涨,市场验证了他对市场的判断。
     

    京津冀市场(图14)显然是价格涨在了市场前面,给大家对未来过于乐观的看法,然而后期市场不给力。
    总结这三地的走势,我们看到影响市场价格变化的因素有多种:需求、供给、地区、季节、限产、限电、环保┄┄,这都是可操作的市场关键词,主导企业在当前产能过剩背景下如何做好不同地区的不同季节,进行市场运作大有学问。在湖北调研时,一位地方企业老总说:市场上一定要跟海螺,淡季可高出海螺10元(本地有物流成本优势),旺季要低于海螺10元(跑的快)。
     

    本月重要动态

    雾霾笼罩水泥业 史上最严环保标准待出

    据《中国环境报》报道,环保部12月5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水泥工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进行调整。报道未公布调整后的标准细则,表示环保部将在进一步修改后,会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实施。据征求意见稿,新版标准将颗粒物浓度排放标准由现行的50毫克/立方米降低至30毫克/立方米,氧化物排放浓度排放标准由800毫克/立方米降低至450毫克/立方米;水泥窑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从200毫克/立方米加严到100毫克/立方米。

    此前,国务院于9月12日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境保护部等六部门于9月17日联合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这两个政府文件均提出:到2017年,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细颗粒物(PM2.5)浓度在2012年基础上下降25%左右,经过五年努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空气质量明显好转,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袋式除尘委员会秘书长吴善淦:在日前“2013第六届中国水泥环保大会”上表示,我国单位国土面积排放的水泥烟(粉)尘量是世界平均值的8.45倍,约数百万吨。我国水泥工业目前执行的标准为2004年修订的《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现已很难达到人们对环保质量的要求。在此情况下,环保部办公厅发布征求意见稿表示,对水泥工业排放粉尘的标准等进一步收紧。在长达11个月的论证之后,征求意见稿在今年12月5日获得审议通过。上述征求意见稿的编制组人员曾进行抽样统计,在二氧化硫的排放方面,已有78%的水泥窑可控制在修订后的标准内;但颗粒物方面仍有40%的水泥窑排放不能达到修订后的30毫克/立方米标准。尽管如此,修订后30毫克/立方米还是太宽松,“与现在的灰霾现状和控PM2.5的要求差距甚远”。水泥工业要达到修订后的标准并不难,关键是技术升级。

    环保部科技司司长熊跃辉:环保部正大力完善标准体系,新出台的环保标准中,对于水泥行业,环保部要求窑尾窑头的氮氧化物达到400毫克/立方米。要达到这个标准,所有的水泥行业,2千多个水泥企业都要对除尘设施进行改造,每一个企业改造除尘设施要1400万元,要改造脱硝需要500万元,所以这是一个很大的市场。我们的标准并不缺,缺的是严格执行;现在不缺资金,社会资金有的是,缺的是没有压力,缺的是排污企业的责任和良心;我们不缺技术,我们也不缺人力,缺的是没有严格执行,环保产业发展将明确政府和企业的责任。

    经济会议坚定不移推进化解产能过剩

    2013年12月13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做好明年经济工作,最核心的是要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强调大力调整产业结构,要着力抓好化解产能过剩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坚定不移化解产能过剩,不折不扣执行好中央化解产能过剩的决策部署。把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有机结合起来,坚持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优胜劣汰。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化解产能过剩痼疾必须破除的三道坎: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强化环保、安全等标准的硬约束,增强企业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能力。化解产能过剩,必须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发挥市场基础性作用,凡是市场和企业能决定的都交给市场和企业。政府对产能进行科学引导,要防止在抑制产能过剩问题上一刀切,要疏堵结合,既考虑产能调整全局,又要顾及地方资源优势和发展经济的合理诉求,通过先进产能置换等方式逐步推动,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我国将进一步修改完善节约能源、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同时加强对工业企业执行环保、安全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专项监督检查,建立协调统一的管理体系。技术手段方面,将进一步完善节能环保标准,重点强化‘两高一资’行业能耗、水耗、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土地、安全等硬性约束指标,倒逼落后产能退出。
    水泥投资核准已下放至省级政府

    国务院12月2日发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通知称:按照规定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由发展改革委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准。核报国务院核准的项目、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事前必须征求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的意见。由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省级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具体划分地方各级政府的核准权限。由省级政府核准的项目,核准权限不得下放。
    中国水泥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孔祥忠:过去中央政府大包大揽,项目建设由国家审批,只需在地方备案,地方政府不承担任何责任。行政审批权下放后,对地方政府的约束力会更强。如果新建水泥项目无法产生经济效益,税收收入无法兑现,当地政府就会担忧。基于这种考虑,相信地方政府会正确对待产能过剩问题,注重投资效益。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规划研究院、水泥产业资金部主任高智:2009年9月底发布的《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发〔2009〕38号》规定,水泥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若需建项目,必须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论证和核准。可惜后来没有出细则。近期《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指导意见》要求,水泥、钢铁、电解铝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新增产能要严格控制。工信部于11月底向各省市发函,要求各地配合《指导意见》制定出本区域的结构调整方案。如果各省市都能把方案做得科学、合理并认真执行,“放开后可能反而利于行业结构调整”。
     


    [责任编辑:GC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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