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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严控煤炭消费总量 京津冀地区力争负增长

    5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通知要求实行煤炭消费目标责任管理,严控煤炭消费总量,降低煤炭消费比重。

    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及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上耗煤项目,要严格实行煤炭消耗等量或减量替代政策,京津冀地区2015年煤炭消费总量力争实现比2012年负增长。

    加快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地级以上城市大力推广使用型煤、清洁优质煤及清洁能源,限制销售灰分高于16%、硫分高于1%的散煤。

    增加天然气供应,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气优先用于居民生活或替代燃煤。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量的比重提高到11.4%。


    [责任编辑:GC02]
    打印 | 标签:国务院,煤炭,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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