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
  • 水泥地理| 行业新闻| 环保| 正文内容

    环保部污防司:将对化解产能严重过剩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国务院2013年10月15日下发《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要求在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钢铁、 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基础上, 2015 年底前再淘汰炼铁1500万吨、炼钢1500万吨、水泥(熟料及粉磨能力)1亿吨、平板玻璃2000万重量箱。

    针对相关要求,环保部将要严格开展违规项目环保认定和备案,对不符合有关认定条件的在建违规项目一律停建,而对于整改的项目仍不能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特别排放限值等有关规定的,不予备案,按照《意见》规定予以淘汰。

    王晓密强调,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在建违规项目和建成违规项目,将不予以环保认定和备案。对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工作中环保约束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将采取区域限批措施。

    关于能源消耗,王晓密提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和山东省要实现煤炭减量替代,而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在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


    [责任编辑:GC02]

    水泥地理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水泥地理gcement已申请注册,凡本网注明"来源:水泥地理"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水泥地理"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水泥地理"。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
    关注微信公众账号、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随时了解市场行情